更新日期:2007/01/26 01:15 記者:記者貝月清/曼谷報導
在泰國,老公可以強姦老婆嗎?答案是可以的,為了達到男女平權,泰國法務部門將修法允許老婆強姦老公!對努力爭取婦權的泰國女性來說,這可笑的法律非常可悲。
根據修正法案,性侵和性暴力犯將由短短4年的刑期加重到20年,同時罰款8000至40000泰銖,但是,夫妻關係除外。
目前泰國法律規定,丈夫性侵妻子不算犯罪,同時,丈夫可以妻子通姦為由訴請離婚,但妻子沒有這個權利,她必須舉證丈夫對情婦有經濟上的援助並公開聲稱情婦為妻才可訴請離婚,不公平的法律導致泰國丈夫男女關係混亂。
過去幾年來,泰國女權團體一直努力促請修改這項法律,如今終於獲得回應,但結果令人啼笑皆非,顯然,修正法案完全誤解了男平平權的真義,以為允許妻子性侵丈夫即是男女平等,唯一值得欣慰的是,同性戀者終於獲得法律保障,可控訴性侵。
- Jan 27 Sat 2007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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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男女平等? 泰國允許妻子性侵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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